北京機械加工廠在對零件設計時選擇材料的六大原則
北京機械加工廠在對零件設計時選擇材料的六大原則:
一、選擇材料時應考慮熱處理工藝性 。
結(jié)構(gòu)復雜的零件要考慮淬火開裂和變形問題。在保證性能要求和不過多增加成本的前提下,采用淬透性好的合金鋼用油淬火比碳素鋼用水淬火的開裂、變形的敏感性小得多;在滿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,應盡量采用碳含量較低的鋼,以便淬火時產(chǎn)生較小的內(nèi)應力,從而降低產(chǎn)生裂紋和變形的敏感性。
二、盡量選用可簡化熱處理工序的材料 。
在保證性能要求的前提下,采用低碳鋼淬火代替中碳鋼調(diào)質(zhì),既能滿足零件性能要求,又能降低成本;再如,在不受很大沖擊的條件下,要求表面耐磨的零件采用中碳鋼高頻淬火代替低碳鋼滲碳淬火,不僅可以滿足性能要求,而且因大大簡化工序和節(jié)約能耗而降低成本等。
三、關注當前新材料和熱處理新工藝 掌握先進技術的發(fā)展態(tài)勢,對材料的選擇不斷推陳出新;挖掘傳統(tǒng)材料的性能潛力,拓展其應用范圍等。
四、根據(jù)零件工作條件和通常的失效特點選擇材料 。
零件的工作條件包括零件所受載荷類型及大小、環(huán)境溫度和介質(zhì);零件失效形式包括磨損、變形、韌性斷裂和脆性斷裂等。所選擇的材料必須確保零件工作過程所需要的性能,如各種力學性能、耐磨性、抗咬合粘滯性、耐蝕性、持久強度和低溫脆性,以及其他特殊性能要求,如電性、磁性、密度等。
五、材料選擇應與零件有效截面尺寸相適應 。
對于要求整體淬透的零件選材時,必須考慮鋼的淬透性。一般機械零件以心部獲得50%(體積分數(shù))馬氏體視為淬透;重要零件(如航空零件等)以心部獲得90%(體積分數(shù))馬氏體視為淬透。鋼完全淬透的最大直徑稱為淬火臨界直徑( D0)。
六、選擇材料應與熱處理工藝相適應 。
各種鋼都有其最佳的熱處理工藝。例如,制造模具的高碳鋼和高碳合金鋼,適合整體淬火硬化后進行化學熱處理;低、中碳素鋼和低、中碳合金鋼適合化學熱處理后進行整體淬火硬化;38CrMoAl鋼適合滲氮;高錳鋼僅適合水韌處理;奧氏體鋼適合固溶處理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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